起诉离婚法院会先调解。因为不管是第一次起诉还是第二次起诉,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都会进行调解,但是法院也会尊重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如果确实不愿意调解的,法院也不会强行调解。
男方起诉,以下情形法院一般不会受理的: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六个月内,男方提起离婚的,法院应当驳回男方诉讼请求。
但是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