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买卖 口头约定无效。因为 房屋买卖合同 必须采取书面的形式订立。 房屋买卖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 买卖合同 ,它是指出卖人将房屋交付并转移所有权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当事人之间仅是口头表达没有签定书面 房地产买卖合同 ,又无据可查的,属 无效合同 。
《 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