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私分罪是指以单位名义将国家资产私分给个人,违反国家规定,数额较大者构成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可能面临有期徒刑、拘役和罚金的处罚。本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国有企业等单位,主观上需要有明知是国有资产并故意违反规定的行为。这一罪名是1997年刑法中新增的,根据私分金额的大小来判决刑罚。
法律分析
1、客体本罪所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有资产的管理制度及其所有权。所谓国有资产,包括依法经由上述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国有资产。例如税务机关掌握着的纳税人依法上交国家的税款等等。国家对单位的财经分配,有一整套宏观管理制度,例如对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国有企业,凡实行承包经营者,国家均试行资金分账制度:将该企业掌握的资金分为国家资金和企业资金。其中,凡国家资金,不得用作企业职工集体福利基金或用作职工奖励奖金等。否则,即属违背国家对国有资产管理的不法行为,其中集体私分国有资产者,更进一步地侵犯了国有资产的所有权,数额较大者,即构成本罪。
2、客观方面私分国有资产罪概念上文已有所讲,那么我国刑法规定,私分国有资产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私分国有资产罪是1997年10月施行的《刑法》中新设立的罪名。
3、主体本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本罪是单位犯罪,但根据法律规定只处罚私分国有资产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4、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犯罪。行为须有明知是国有资产而故意违反国家规定,将其集体私分给个人的确定故意。如疏忽大意地误将国有资产当作企业资金加以集体私分者,不能成立本罪,情节严重者,可按有关渎职犯罪处理。私分国有资产罪就是属于以单位名义将国家资产私分给个人,这完全是违反了国家的规定,只要所私分的金额达到国家的规定的标准,那么就需要承担刑事的责任,一般在追究责任时就会按照所私分的金额大小来进行判决。
结语
私分国有资产罪是指以单位名义将国家资产私分给个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国家的规定。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私分国有资产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将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者,将被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作为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主体,必须明知是国有资产并故意违反国家规定,才能构成此罪。追究责任时,判决将根据私分金额的大小进行。私分国有资产罪是1997年刑法中新设立的罪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