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门对政府采购进行监管如下:一、强化政府采购制度建设;二、落实政府采购主体责任;三、增强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四、规范政府采购投诉流程。
《政府采购法》第三条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第四条政府采购工程进行招标投标的,适用招标投标法。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用任何方式,阻挠和限制供应商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的政府采购市场。第六条政府采购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