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股权质押的要求是什么?
股份公司股权质押应符合下列条件:
1、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出质;
2、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份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出质;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出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出质;
4、公司不得接受公司股份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二、股权质押是利空吗股权质押权利
股份质押不是一定为利空,即是否利空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而定,股权质押是中性名词。股权质押效力包括出质人享有出资股权表决权、新股优先购买权、余额返还请求权;质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物上代位权、质权保全权;其他效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