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债权离婚后的处理:债权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围的,可由双方自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以就共同债权问题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债权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一、写个人名下资产归个人所有,没写明细,成立吗离婚
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在一人名下离婚后可以协商处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无论谁的名下,都是双方共有,由双方协商解决。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债务人失踪后债权人如何追债
1.债务上设有保证人的,向保证人主张债权。为了保障债权的实现设立保证人,如果到期债务无法清偿或不可能清偿,由保证人向债权人清偿债务。保证人清偿债务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2.审查财产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因此如果该欠款是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就可以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债权。
3.向法院提起诉讼。庭审中进行缺席审判,经法院对债权人提出的债权证明进行审查,然后作出判决。在判决生效后无法获得清偿的债务,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4.申请宣告失踪,向债务人财产代管人主张债权。
三、夫妻债权债务分割在法律上规定有哪些
夫妻债权债务分割在法律上规定有:
一、债权处理;将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债权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财产具体情况照顾妇女和子女权益的原则作出判决。本文是关于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规定;
二、债务处理。
(1)债务是原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的,即使债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承担,离婚后仍由其个人负责偿还债务,法院只能将个人列为被告,判决其承担偿还;
(2)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由一方或双方按照离婚方式和债务协议或规定承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