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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字路口直行撞车责任划分及处理

2023-10-07 来源:尚车旅游网

在十字路口直行相撞时,责任承担情况如下:如果双方都存在违章行为的,对事故发生存在同等责任的,则双方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如果事故是由于一方存在违章行为的过错导致的,则由这一方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如果对方完全不存在过错的,则这一方需要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如果对方也存在一定过错的,则对方承担次要责任。

法律分析

以下是在十字路口直行相撞时的责任承担情况:

在十字路口,直行车辆与横行车辆发生相撞,责任承担如下:

一、如果双方都存在违章行为的,对事故发生存在同等责任的,则双方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

二、如果事故是由于一方存在违章行为的过错导致的,则由这一方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如果对方完全不存在过错的,则这一方需要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如果对方也存在一定过错的,则对方承担次要责任。

拓展延伸

如果双方都是正常行驶不存在过错的,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二、构成交通事故应当具备哪些要素

1、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与行人在行进中发生碰撞的就不构成交通事故;

2、是在道路上发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结语

在十字路口直行相撞时的责任承担情况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如果双方都存在违章行为,则双方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如果事故是由于一方存在违章行为的过错导致的,则由这一方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如果对方完全不存在过错的,则这一方需要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如果对方也存在一定过错的,则对方承担次要责任。因此,在交通事故中,准确判断责任承担情况是关键。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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