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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担保与最高额担保的区别

2023-10-07 来源:尚车旅游网

本文主要解释了普通担保与最高额担保的区别,以保证为例进行说明。最高额担保是为将来可能发生的连续债权进行担保,可以同时担保多笔借款;而普通保证只能担保一笔贷款。最高额保证的债权数额不确定,只有到决算期才能确定实际债权数额,而普通保证的债权数额是确定的。最高额保证要求债务具有连续性,而普通保证不具有连续性。

法律分析

最近有人问我,为什么我给他人担保就签一次字,为什么会对他在银行的多笔借款(贷款)都承担担保责任呢?这就涉及普通担保与最高额担保的问题(本文仅以保证为例进行解释)。普通担保与最高额担保是区别(人保叫保证)如下:

1、最高额担保的债权是不特定的,即不能具体地肯定所担保债权的数额。一般是为将来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进行担保,但也可以是为已经发生的债权担保。而在普通保证的情况下,必须先有债权然后设定保证,而最高额保证不以债权的实际存在为前提,而是对将来一定期间内发生的债权进行担保。

2、普通保证只能担保一笔贷款,而最高额保证可以同时担保多笔贷款。

3、普通保证所担保的债权数额是确定的,无最高或最低限额的规定,而最高额保证担保的债权是不确定的,只有到了决算期才能确定保证所担保的实际债权数额。一般来说,如果是最高额保证,在保证合同中会有“最高额保证”的字眼。

4、最高额保证对一定期内连续发生的债务作担保,所担保的债务必须具有连续性,不能对不具有连续性的债务设定最高额保证。普通保证担保的债务是一项保证对应一笔特定债务,不具有连续性。

拓展延伸

普通担保与最高额担保的区别及其影响因素

普通担保和最高额担保在法律上有着明显的区别。普通担保是指担保人对债务人的债务承担一定的责任,但责任金额不超过债务本身的金额。而最高额担保则是指担保人对债务人的债务承担的责任金额可以超过债务本身的金额,通常以最高额度来确定。

这两种担保形式的区别主要体现在责任范围和金额上。普通担保的责任范围仅限于债务本身,而最高额担保的责任范围可以超过债务本身,使得担保人的责任更为广泛。此外,最高额担保的金额可以根据债务的变化而调整,而普通担保的金额则固定不变。

影响普通担保和最高额担保的因素包括债务的性质、债务人的信用状况以及担保人的意愿和能力等。不同的债务情况可能需要采取不同的担保方式,而担保人的信用状况和能力则直接影响着担保的形式和金额。因此,在选择担保方式时,需要综合考虑这些因素,并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合理的决策。

结语

普通担保和最高额担保在法律上有着明显的区别。普通担保仅对特定债务承担责任,而最高额担保可以同时担保多笔债务且责任金额可以超过债务本身的金额。选择担保方式需考虑债务性质、债务人信用状况和担保人意愿能力等因素。请在具体情况下做出合理决策。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生效的裁判认定构成犯罪,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的,民间借贷合同并不当然无效。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以及本规定第十三条之规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

担保人以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生效的裁判认定构成犯罪为由,主张不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民间借贷合同与担保合同的效力、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依法确定担保人的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

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一般保证,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三章 保证合同 第二节 保证责任 第六百九十四条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消灭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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