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保管人未经物主允许卖掉保管物,物主应该怎样起诉?

2023-10-07 来源:尚车旅游网

保管人未经物主允许擅自卖掉保管物自己占有,这种行为叫侵占罪,可以报警。但是如果卖掉保管物并没有自己占有,物主可以直接起诉保管人,赔偿损失。
保管人私自出卖构成民法上的无权处分,数额较大的构成刑法上的侵占罪。标的物未发生转移的情形下,真正权利人基于物权优先原则,仍然对标的物享有所有权,不存在损害其利益的情形。
而对于买受人来说,其签订合同的目的因标的物的所有权不能发生转移而落空,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的规定买卖双方均不得主张合同无效,该条第二款规定“出卖人因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此种情形下买受人有两种救济方式:一种是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一种是解除合同并要求出卖人赔偿损失。在标的物通过动产交付、不动产登记等方式已经发生转移的情形下,真正权利人可以基于侵权之诉向买卖双方主张权利,但依据买受人是否明知标的物存在权利瑕疵,其法律后果有所不同。
现在的社会,人心是比较复杂的,因为很多事情,人们对于金钱的诱惑是抵挡不住的,所以有些人就会犯错,就会去侵占别人的财务,比如,我们在外面逛街的时候,本来就让专门的人,给我们看一下车子的,但是,那个看车的人,却看到我们的车子,是比较好看的,然后动了歪心思,就想着将我们的车子进行贩卖,他们的这一种行为,是非常可耻的。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