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规定遗嘱继承公证可以更改吗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遗嘱继承公证可以更改。遗嘱人可以变更或撤销所立的遗嘱,包括公证遗嘱,但因公证遗嘱具有较高的法律效力,所以公证遗嘱的变更撤销有特定的规定:变更或撤销公证遗嘱,只有遗嘱人本人向原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变更或撤销申请,其他人一般是不能变更或撤销公证遗嘱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二、遗嘱继承公证怎么办理
遗嘱继承公证办理,填写公证申请表,同时向公证机关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3、被继承人所遗留财产的产权证明;
4、被继承人生前立的遗嘱原件;
5、当事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
6、公证机构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