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在被刑事拘留的时候,是可以向有关司法机关申请取保候审,司法机关审批的时间是在3天内。但是并不是说每一个犯罪嫌疑都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只有满足《刑事诉讼法》第67条法律所规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才可以准许取保候审。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第67条:申请取保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下列的情况之一的,人民法院,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可以准许。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刑事诉讼法》第68条: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同意犯罪人员申请的取保候审,但是需要犯罪嫌疑人或者是被告提供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
二、取保候审可以由谁来办理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或者是被告人的近亲属和法定代理人、委托的辩护人可以向司法机关申请取保候审。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71条的规定,对于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或者是被告人,需要遵守以下的法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了前两款规定的,对于已经缴纳的保证金,将会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被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违反上述有关规定的,等取保候审结束后,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