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待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一定要重视,如果发现其中有不合理的地方,一定要及时申请复核,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非常重要的,相关事故当事人对此不能漠然置之。
一、认定书复核后不合理怎么办
认定书复核后不合理,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向有关机关或者部门申请行政监督。当事人对于交通管理部门作出的错误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可以向该机关的上级部门申请行政监督;
2、向当地政府提出信访。当地政府对公民提出的合理信访申请,应当进行受理,并与相关单位或者机关配合,对申请的事由进行重新审查或者是复核;
3、向有关的国家机关申诉。相关的国家机关在收到公民申诉的申请后,应当谨慎处理,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对该事件进行核实,同时被申诉的机关也应当正确地面对被调查的事项。
二、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能否申请复核
当事人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可以申请复核。法律规定,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三、安监局责任追究书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当事人书写复核申请时,一定要指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不当的错误所在,并抓住有关证据不放,力争复核机关认可自己的意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