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是一种强制措施。侦查机关要求犯罪嫌疑人随传随到,通过提供担保人、交纳保证金并且出具保证书等方法,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如果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法律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应该在刑满后,通知相关银行把保证金退还给犯罪嫌疑人。然后让犯罪嫌疑人在退还保证金决定书上签字或盖章就可以了。不必再找公安机关。如果没有解除取保候审通知书,拿着相关法律文书也可以到指定银行让其退回保证金。
一、解除取保候审后人民法院为什么不
解除取保候审是指取保候审的期限届满,或者发现被取保候审人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而取消取保候审的制度。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
二、录完口供就取保了是否严重
录完口供就取保了是否严重要看案件类型,性质等。
取保候审,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依法责令符合一定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保证其不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之后仍需要按照法定程序继续走,具体量刑看情节定。
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因侦查犯罪需要,对于监视居住期满的犯罪嫌疑人,如果确有必要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并且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决定取保候审,依法作出取保候审决定书,但是不能不经依法变更就转为取保候审,不能中止对案件的侦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