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分国有资产罪的处罚包括对直接责任人员的有期徒刑、拘役和罚金。单位的分支机构或内设部门私分国有资产应被认定为单位犯罪,而不是个人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包括作出私分决定的负责人、分管领导、参与决策的领导以及指挥私分行为的领导。
法律分析
一、私分国有资产罪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1、犯私分国有资产罪,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犯私分国有资产罪,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六条,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私分国有资产罪的主体是什么
1、以单位的分支机构或者内设机构、部门的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亦归分支机构或者内设机构、部门所有的,应认定为单位犯罪。不能因为单位的分支机构或者内设机构、部门没有可供执行罚金的财产,就不将其认定为单位犯罪,而按照个人犯罪处理。所以,对单位分支机构或内设部门私分国有资产的行为,应以私分国有资产罪追究刑事责任。立法之所以规定单位犯罪,不称其为法人犯罪,也是为了能包括不具有法人资格的有关组织的犯罪行为。
2、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是指在该犯罪活动中有主要决策责任的国有单位负责人或其他领导人员,具体应包括:
(1)、直接作出私分决定的单位负责人;
(2)、直接作出私分决定的单位分管领导;
(3)、参与集体研究并同意研究决定的领导;
(4)、具体指挥私分行为的领导。
结语
私分国有资产罪是一项严重的犯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六条的规定,对于私分国有资产罪的犯罪分子,根据数额的大小,将会受到不同的处罚。对于数额较大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而对于数额巨大的犯罪分子,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私分国有资产罪的主体是以单位的分支机构或者内设机构、部门的名义实施犯罪的行为,对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包括作出私分决定的单位负责人、分管领导、参与研究并同意研究决定的领导以及具体指挥私分行为的领导。这样的规定旨在惩治私分国有资产行为,保护国家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反洗钱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履行反洗钱监督管理职责。
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和司法机关在反洗钱工作中应当相互配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1982): 第二条 国务院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
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总理领导国务院的工作。副总理、国务委员协助总理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对依法履行反洗钱职责或者义务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应当予以保密;非依法律规定,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
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依法负有反洗钱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机构履行反洗钱职责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只能用于反洗钱行政调查。
司法机关依照本法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只能用于反洗钱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