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法售卖鞭炮怎么处罚
1、非法售卖鞭炮处罚如下:
(1)由相关部门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的财产;
(2)如果当事人未经许可经在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违法经营所得的财产;
(3)如果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2、法律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
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在什么地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在以下地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1、文物保护单位;
2、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3、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4、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5、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
6、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
7、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