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办理需提供的材料: (一)《机动车登记表(副表)》(到所辖区交巡警支、大队车管部门抽取)。 (二)《机动车停驶、复驶/ 注销登记 申请表》。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未获得的除外)。 (四)《机动车行驶证》。 (五)二块车辆号牌。 (六)机动车所有人 身份证 明:单位车辆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IC卡,个人车辆提供《居民身份证》和复印件。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七条 报废办理需提供的材料: (一)《机动车登记表(副表)》(到所辖区交巡警支、大队车管部门抽取)。 (二)《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未获得的除外)。 (四)《机动车行驶证》。 (五)二块车辆号牌。 (六)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单位车辆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IC卡,个人车辆提供《居民身份证》和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