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过错责任原则中,通常由受害人证明行为人是否有过错,但在一些情况下,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就是过错推定原则。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在过错责任原则下,受害人向加害人行使请求权时必须证明加害人具有过错,但过错是行为人的一种主观心理状态,受害人证明起来比较困难。加之,进入现代社会后,各种机器设备大量出现,专业分工极为细密,碍于专业知识所限,受害人证明加害人的过错就更为困难。为了既维持侵权责任法中过错责任原则的地位不动摇,又能有效保护和救济受害人,各国法律逐渐发展出了减轻受害人举证责任的过错推定规则。过错推定实质就是从侵害事实中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免除了受害人对过错的举证责任,加重了行为人的证明责任,更有利于保护受害一方的利益,也可更有效地制裁侵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