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包袋有限公司x年11月1日的投资者决定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清算组长:颜惜治,成员:傅丹虹。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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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袋有限公司
x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