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xx市xx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通知书“(安)登记外备()第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x户外运动服有限公司x年xx月xx日的投资者决定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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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户外运动服有限公司清算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