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商标规范使用的要求有哪些

2023-09-24 来源:尚车旅游网

(一)注册商标使用的主体须合法。

1、当企业进行分立、合并、转制或更名等形态变化时,其商标权主体已经相应发生变化,应及时主动办理商标转让或商标变更手续。

2、当商标专用权主体(即企业形态)没有发生变化,不能自行改变商标注册人名义。

3、转让商标需经过商标局审核同意,不能自行将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并以他人名义进行使用的行为。

4、商标许可使用不当的行为。

(二)使用的注册商标须合法。

1、不能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颜色或其组合但仍然加注注册商标标记,如需使用新商标图样应重新申请商标注册。

2、商标注册有效期满,商标权人需及时申请续展方可继续使用注册商标,并加注注册商标标记。

3、广告宣传中商标使用问题,如在广告语中,使用他人的商标抬高自己商标的知名度或者以自己的商标贬抑他人商标的行为是不合法的。

4、在实际使用中混淆注册商标的视觉、听觉意义,并造成消费者误认行为可属不合法行为。

5、组合商标不可分开使用。

(三)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或服务项目名称、范围须合法。

1、不可超出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使用其注册商标并仍然加注注册商标标记。

2、不可以擅自改变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项目名称,或者实际使用的商品名称模糊、概念含混。

一、注册商标使用规定

商标法对注册商标的使用做出了如下规定:

1、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这是因为注册商标转让已超出商标使用的范围,而且注册商标转让有法定的规则,不允许自行其是地进行。自行转让的,受让人不能取得合法的商标专用权。

2、不得自行改变注册商标,如果自行改变的,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这是因为商标的本质特征在于其区别性,如果在使用中自行改变,就会扰乱商标管理秩序。(注:注册商标为彩色,在使用时不可改变颜色,注册商标为黑白色,可任意搭配颜色使用。)

3、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在商标使用中,已经注册的事项特别是有关注册商标主体的事项,直接涉及权利的确定和商标的管理秩序,可以依法变更,但不能自行改变。

4、使用注册商标,其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由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分别不同情况,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予以通报或者处以罚款,或者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这是在注册商标使用管理中,对商标使用应当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维护商标信誉,保障消费者利益的法律原则的贯彻和实行。

5、注册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应当撤销其注册商标,这是因为注册商标的目的是为了使用,如果连续三年不使用,便是商标注册人放弃了权利,使商标失去了存在意义。商标使用是指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业务活动的行为。如果经过商标使用许可而由他人使用的,也应视为商标使用。上面所指的连续三年,是指任何人向商标局提起撤销该注册商标申请之日起,连续向前推算三年。长时间不使用注册商标的,为避免被撤销,应当在连续三年期满之前予以使用,只有这样才能免于受到撤销的处理。

二、商标使用不规范的后果是什么?

1、是构成一般违法行为;

2、是构成冒充注册商标行为;

3、是构成商标侵权行为。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