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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征收的规定和程序

2023-09-24 来源:尚车旅游网

政府有权征收房屋以保障国家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征收的情形包括国防外交需要、基础设施建设、公共事业、保障性安居工程、旧城区改建和其他公共利益。市县级政府负责做出征收决定。

法律分析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拓展延伸

房屋征收的法律依据和实施流程

房屋征收是指根据法律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由政府对私人房屋进行征收的行为。其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具体实施流程一般包括征收计划的制定、公告公示、协商补偿协议的达成、征收决定的发布、补偿款支付等环节。在实施过程中,政府部门应当依法履行程序,保障征收对象的合法权益,并提供必要的补偿和安置措施。房屋征收的法律依据和实施流程的规定,旨在维护公共利益与个人权益的平衡,确保征收行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结语

为了保障公共利益,政府有权依法征收房屋。征收情形包括国防、基础设施建设、公共事业、保障性安居工程、旧城区改建等。房屋征收需遵循法定程序,保障征收对象的合法权益,提供必要的补偿和安置措施。房屋征收的法律依据和实施流程旨在维护公共利益与个人权益的平衡,确保征收行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章 征收决定 第十四条 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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