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个人经营贷款是指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借款人流动资金周转、购置或更新经营设备、支付租赁经营场所租金、商用房装修等合法生产经营活动的贷款。放款对象为符合银行个人经营贷款政策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不含XX居民),包括个体工商经营者、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的主要合伙人或主要自然人股东等。经营性贷款额度较高贷款额度高:如招商银行的个人经营性贷款的贷款金额最高可达3000万;中国工商银行为1000万元。小微企业贷款一般是国家政策层面常提到的小微企业融资难话题,银行对于小微企业的贷款也是比较谨慎的,因为小微企业的经营流水往往不是太透明,银行需要承担的违约风险较高,所以说小微企业贷款是一个概念词语,不是贷款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