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第3类主要包括清洁制剂和化妆品。经营范围及内容明细如下:【0301组】肥皂,香皂及其他人用洗洁物品,洗衣用漂白剂及其他物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二十二条 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规定所指的商品分类表,即《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该分类表是基于尼斯分类第十版制定的,把商标注册类别划分为45大类,其中1-34类是商品分类,35-45是服务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