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同的经营范围申请流程会有所不同,大致的流程如下:
(一)申请公司名称核查;
(二)申请外商投资批文;
(三)申请外商投资批准证书;
(四)代办公司营业执照;
(五)申请电子营业执照;
(六)代办公章、财务章、法人章;
(七)代办组织机构代码证;
(八)代办组织代码IC卡;
(九)代理外汇登记证;
(十)代理外汇登记IC卡;
(十一)办理外汇业务核准件;
(十二)办理外汇管理法规用户手册;
(十三)办理税务登记表;
(十四)办理国税登记证;
(十五)办理地税登记证;
(十六)办理统计证;
(十七)办理财政登记证。
一、外商独资企业设立申报材料
(一)立项(计划委审批)
1、申请报告
2、项目建议书
3、投资者营业执照副本(商业登记证)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二)申请批准可行性报告(计划委)
1、申请报告
2、可行性报告
3、银行出具的外商资金证明书
4、投资者营业执照副本(商业登记证)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三)申请审批章程、申领批准证书(市外经委)
1、外资企业申请表
2、工商核定的企业名称通知书(名称核准申请书、投资者法人资格证明)
3、可行性分析报告
4、申请人或企业法人签署的企业章程、董事会名单
5、投资者的银行资金证明
6、投资者的企业登记证、注册证书或个人身体证复印件或投资者委托代理人公证书
7、投资新在地环保、消防、卫生、土地管理部门对该项目的意见附件
(四)企业名称核准
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应提交下列文件:
1、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股东或者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收到前款所列文件之日起10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的决定。公司登记机关决定核准的,应当发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五)申请外汇登记证
开立帐户必须先到外管局申请外汇登记证,申请外汇登记证应提供以下材料:
1、书面申请(企业基本情况等)
2、外商投资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
3、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申请表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非法人中外合作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盖有原章的复印件,复印件留底)
5、外经贸部门批准企业成立的批复文件,颁发的批准证书原件(验原件或盖有原章的复印件,复印件留底)
6、经批准生效的合资合作合同,章程(验原件或盖有原章的复印件,复印件留底)
组织机构代码(验原件或盖有原章的复印件,复印件留底)
7、视情况要求补充的其他材料。
待外汇登记证申请成功后,直接可到银行开立外汇帐户。
二、外商独资企业的概念
外商独资企业指外国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根据外资企业法的规定,设立外资企业必须有利于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并国家鼓励采用国际先进技术和设备的、产品全部或者大部分出口的外资企业。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一般为有限责任公司,也可以说是一人有限公司。
但不包括外国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设在中国的分支机构,如分公司、办事处、代表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