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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私分国有资产罪的立案标准

2023-09-17 来源:尚车旅游网

犯私分国有资产罪的立案标准:私分国有资产,累计数额达到十万元以上的,应当立案追诉。主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构成犯罪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如何认定私分国有资产罪

1.区分国有资产与公共财产

国有资产都是公共财产;但公共财产并不一定是国有资产。公共财产除国有资产外,还包括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以及以公共财产论的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私人财产。

2.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国有资产而非国有资金

因而本罪的行为对象不一定是钱款。国有资产除国有资金外,还包括国有的生产资料、生产资料乃至属于国有的产品、商品等,基于此,本罪私分的对象既可以是国有的钱、股份、其他有价证券,也可以是国有的其他固定资产。例如私分归单位管理、使用但属于国有的计算机、照相机等。

二、私分国有资产罪与贪污罪的区别

1.犯罪客观方面不同,私分国有资产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而为单位全体成员谋利,将国有资产私分给单位所有成员,也就是人人有份,并且在私分时大家都知情。共同贪污在客观上则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侵吞、窃取、骗取等手段,非法将公共财物占为己有。共同贪污不是为了单位全体成员的利益,而是为了个人受益。

2.犯罪对象不同,私分国有资产罪的犯罪对象是国有资产,侵犯国有资产所有权。贪污罪的犯罪对象是公共财物,侵犯公共财产所有权。

3.犯罪主体不同,私分国有资产的主体只是部分国家工作人员,即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共同贪污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并且还可以是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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