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规定的私分国有资产罪,要件包括:侵犯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及其所有权;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主体为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主观上为故意。依据《刑法》第396条第1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者,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分析
我国《刑法》中所规定的私分国有资产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包括: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有资产的管理制度及其所有权;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主观上为故意。私分国有资产罪构成要件的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九十六条第一款
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拓展延伸
私分国有资产罪的认定依据及相关法律规定
私分国有资产罪的认定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1条的规定,私分国有资产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国有资产非法转让、非法抵押、非法担保、非法转让使用权等行为。其次,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和裁判实践,认定私分国有资产罪需要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故意、非法占有的目的和手段、国有资产的性质和归属等因素。此外,还需要参考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国家政策文件,以及相关证据和证人证言等。根据以上认定依据,司法机关将进行案件审理和判决,以维护国家和社会的利益,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稳定。
结语
根据以上认定依据,《刑法》第三百九十六条第一款明确规定了私分国有资产罪的犯罪构成要件。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对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将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若数额巨大,则将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在认定私分国有资产罪时,需要综合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故意、非法占有的目的和手段,以及国有资产的性质和归属等因素。司法机关将依法审理案件,以维护国家和社会的利益,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和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反洗钱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履行反洗钱监督管理职责。
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和司法机关在反洗钱工作中应当相互配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对依法履行反洗钱职责或者义务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应当予以保密;非依法律规定,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
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依法负有反洗钱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机构履行反洗钱职责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只能用于反洗钱行政调查。
司法机关依照本法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只能用于反洗钱刑事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1982): 第二条 国务院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
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总理领导国务院的工作。副总理、国务委员协助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