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小区物业公司主要为小区内的安保、设施设备等提供服务。小区物业公司的职责主要来源于物业服务合同的规定,主要有安保义务和部分基础设施的委托管理义务。在物业管理工作中,需要遵守的物业管理基本原则有权责分明原则、业主主导原则、服务第一原则、统一管理原则、专业高效原则、收费合理原则、公平竞争原则、依法行事原则等。
物业管理是做什么的?物业管理服务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呢?小区物业管理基本服务内容按服务的性质和提供的方式可分为:常规性的公共服务、针对性的专项服务和委托性的特约服务三大类。
常规性的公共服务是物业管理企业面向所有住户提供的最基本的管理与服务,目的是确保物业的完好与正常使用,保证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和净化、美化环境。公共服务的具体内容和要求通常在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中明确规定。因此,物业管理企业就有义务高效率高品质地提供这类服务住户在享受这些服务时也不需要事先再提出或做出某种约定。
房屋维修管理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按照一定的科学管理程序和制度及一定的维修技术管理要求,对企业所经营管理的房产进行日常维护修缮管理。它包括房屋日常质量安全检查的质量管理、房屋维修的施工管理和房屋维修的行政管理。物业管理的好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房屋维修管理的成果。房屋维修管理是物业管理的主体工作和基础性工作,它不仅关系到物业管理的好坏,还关系到物业管理企业信誉的好坏。
包括物业设备管理基础、建筑室内给水、建筑室内排水、小区给排水及热水、饮水供应、建筑消防系统、供暖与燃气供应、建筑通风与防排烟、空气调节、建筑供配电系统、电梯、电气照明、安全用电与建筑防雷、建筑弱电系统、建筑智能化简介等。
清洁服务是指通过专业清洁人员使用清洁设备、工具、用品和药剂,对小区内环境等部位进行清扫服务,以达到环境清洁、杀菌防腐、物品保养的目的。
全面负责协调清洁卫生以及环境绿化等方面的各项工作,带领部门全体员工认真贯彻执行公司的各项经营管理方针、政策、指示、规定等,坚持为业主服务、为社会服务,努力实现公司所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和责任目标,为开创具有特色的物业管理工作作出贡献。
包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治安防范、消防管理和车辆管理三大方面,物业服务公司采取各种措施、手段,保证业主和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持正常生活和工作秩序的一种管理行为,这也是物业管理工作最基础的工作之一。物业安全管理包括“防”与“保”两个方面:“防”是预防灾害性、伤害性事故发生;“保”是通过各种措施对万一发生的事故进行妥善处理。“防”是防灾,“保”是减灾。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针对性的专项服务是物业管理企业为改善和提高业主、使用人的工作和生活条件,提供满足部分业主、使用人特殊需要的各项服务。通常是物业管理单位事先设立服务项目,并公布服务内容与质量、收费标准,业主、使用人需要某项服务时,可向物业管理单位提出需求,双方按服务内容协商服务质量和收费标准,专项服务的主要内容有:
1、代办类服务,如代缴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等;
2、高层楼宇的电梯管理,外墙清洗等;
3、一般的便利性服务,如提供室内清扫、维修、装修等服务等;
4、其它一定比例住用户固定需要的服务
委托性的特约服务是指物业管理企业为了满足业主、物业使用人的个别需求受其委托而提供的服务。通常是指在物业服务合同中未约定、在专项服务中未设立,而业主、物业使用人又有该方面需求的服务。特约服务实际上是专项服务的补充和完善,当有较多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某种服务需求时,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将此项特约服务纳入专项服务。常见的特约服务项目有:
1、代订代送牛奶、书报;
2、送病人就医、喂药、医疗看护;
3、代请钟点工、保姆、家教、家庭护理员,代做家政服务;
4、代接代送儿童入托、入园及上、下学等;
5、代购、代送车、船、机票与物品;
6、代洗车辆;
7、代住户设计小花园,绿化阳台,更换花卉盆景等;
8、代办各类商务及业主、使用人委托的其他服务项目。这类服务项目一般是协商定价,也是以微利和轻利标准收费。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的权利与责任应当非常明确,物业管理企业各部门的权利与职责要分明。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一个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物业的产权是物业管理权的基础,业主、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是物业管理权的主体,是物业管理权的核心。
业主主导,是指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以业主的需要为核心,将业主置于首要地位。强调业主主导,是现代物业管理与传统体制下房屋管理的根本区别。
所做的每一项工作都是服务,物业管理必须坚持服务第一的原则。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只能成立一个业主大会,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管理企业实施物业管理。
物业管理企业进行统一管理,并不等于所有的工作都必须要由物业管理企业自己来承担,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
物业管理的经费是搞好物业管理的物质基础。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平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的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有关规定进行约定。收缴的费用要让业主和使用人能够接受并感到质价相符,物有所值。物业管理的专项维修资金要依法管理和使用。物业管理企业可以通过实行有偿服务和开展多种经营来增加收入。
物业管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产物,在市场经济中应当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机制,在选聘物业管理企业时,应该坚持招标、投标制度,委托方发标,一般要有3个以上的物业管理企业投标,招标要公开,揭标要公正。
物业管理遇到的问题十分复杂,涉及到法律非常广泛,整个物业管理过程中时时刻刻离不开法律、法规。依法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文书,是物业管理的基本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