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证据在诉讼中有重要意义,证据问题是民事诉讼中的核心问题。借款人与出借人达成借贷协议,由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双方当事人之间会产生民间借贷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当事人的举证举证包括:1、证明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自然人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本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2、证明借款关系的证据:借条、欠条、借款合同、借款协议、还款承诺书等。3、证明已还款的证据:收条、付款凭证等。4、诉讼请求金额依据的证据:民间借贷往往附带利息,因此需要提供包含本金余额的计算清单、利息金额的计算清单等在内的相关证据。债权人为了避免日后自己的借款无法拿回,往往在借款时要求债务人提供担保人。因此,借贷关系中有担保人的,在诉讼过程中也应当提供包括保证合同、保证人付款凭证在内的相关证据。
一、法院个人债务立案需要什么
1、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材料。
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户口薄、公安机关的户籍证明等。
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2、证明贷款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借款合同、贷款协议、借条、欠条、还款承诺书等。
3、证明已清偿借款的证据材料,收条或分期、分次还本付息的付款凭证。
4、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提供诉讼请求中要求计付本金、利息数额的计算清单,包括本金余额的计算清单或凭证、利息金额的计算清单、或凭证等。
5、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据材料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