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职工年休假,由用人单位考虑职工意愿,根据生产经营情况统筹安排,用人单位具有安排权,职工意愿只是考虑。职工请年休假,必须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才可以休假。
法律依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第十条 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依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