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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开票金额有限制吗

2023-09-17 来源:尚车旅游网

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开票金额有限制。
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开票金额要根据公司的版本决定,通常由以下几种情况:
1、增值税发票开票限额分为:千元版、万元版、十万元版、百万元和千万元版;
2、最高开票限额由一般纳税人申请,税务机关依法审批,最高开票限额为十万元及以下的,由区县级税务机关审批,最高开票限额为一百万元的,由地市级税务机关审批,最高开票限额为一千万元及以上的,由省级税务机关审批;
3、纳税人开票时金额不得超过限额,比如要开含税的15万的发票,而发票是10万元版,就需要开两张,即一张10万的,一张5万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第二十二条 增值税纳税地点:
(一)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二)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或者劳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外出经营事项,并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报告的,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三)非固定业户销售货物或者劳务,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四)进口货物,应当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其扣缴的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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