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续分立:是指一个公司分离成两个以上公司,本公司继续存在并设立一个以上新的公司;
解散分立:是指一个公司分散为两个以上公司,本公司解散并设立两个以上新的公司。
存续分立方式,本公司继续存在但注册资本减少。原股东在本公司、新公司的股权比例可以不变。在实践中,总公司为了实现资产扩张,降低投资风险,往往把其分公司改组成具有法人资格的全资子公司。此时总公司亦转化为母公司。母公司仅以其投资额为限对新设子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
一、存续分立是不是设立子公司
存续分立不是设立子公司。存续分立,又称派生分立。指一家公司依法分割部分财产或者经营,设立两家以上公司的行为。原公司继续存在,原公司的债权债务可以由原公司和新公司分别承担,也可以按照协议由原公司独立承担。新公司取得法人资格,原公司继续保留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修改公司章程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存续。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经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批准,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批准。
二、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区别
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区别如下:
1、设立方式不同
子公司由公司股东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设立,应当符合《公司法》对公司设立条件和投资方式的要求。分公司由总公司在其住所地之外向当地工商机关申请设立,属于设立公司分支机构。
2、法律地位不同
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具有法人资格,拥有独立的名称、公司章程和组织机构,对外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名称、公司章程和组织机构,以总公司分支机构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3、受控制方式不同
母公司对子公司一般不直接控制,而是通过任免子公司董事会成员、作出投资决策等方式影响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分公司的人事、业务、财产受总公司的直接控制,在总公司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4、承担债务责任方式不同
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以子公司的全部财产为限对其债务承担责任。分公司由于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总公司在财务上统一核算,因此,其经营债务由总公司负责清偿,即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为限对分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债务承担责任。
5、领取的营业执照不同
子公司领取的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法定代表人姓名字样。分公司领取的是营业执照,有负责人字样。
6、产品包装标注不同
子公司在产品外包装上必须标注自己的名称和住所。分公司可以标注自己的名称、住所,也可以同时标注总公司的名称、住所,还可以只标注总公司的名称、住所。
7、对应概念不同
分公司对应的是总公司,子公司对应的是母公司。
综上所述,分公司与子公司的区别一般在于对应概念不同、主体资格不同、承担责任不同等,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虽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样,但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因为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