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分立的进行流程如下:
1、股东会作出公司分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分割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3、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一、公司减资的基本程序及减资手续和资料
公司减资也不是随便操作的,要遵守基本的法定程序才行:
首先呢,减资这件事儿必须由股东表决通过。由董事会提出减资的具体方案,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按特别程序通过决议,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以一般决议程序通过决议,修改公司章程。
其次,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最后呢,要履行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公司资本的减少,将会引起公司章程的变更,因而,公司资本的减少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三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