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颈癌发现后要马上手术治疗,一般都需要采用分期治疗。那么,宫颈癌分几期治疗?
宫颈癌是最常见的妇科恶性肿瘤。原位癌高发年龄为30~35岁,浸润癌为45~55岁,近年来其发病有年轻化的趋势。近几十年宫颈细胞学筛查的普遍应用,使宫颈癌和癌前病变得以早期发现和治疗,宫颈癌的发病率和死亡率已有明显下降。
我国宫颈癌发病年龄二十岁以前很少见,四十到五十岁最多,六十到七十岁又是另一高峰期。 引起宫颈癌的原因主要是与性生活过早、配偶的原因、病毒、社会经济地位和吸烟有关系。
宫颈癌的分期有以下:
.0期:原位癌,癌只限于宫颈上皮并没有局部侵润。
I期:癌只限于子宫颈(不考虑宫体是否受侵)
II期:癌瘤超出宫颈,但浸润未达盆腔壁,癌瘤已累及阴道,但未达到下三分之一。
III期:癌瘤浸润已达盆腔壁,直肠检查时与盆壁间无间隙;肿瘤累及阴道下三分之一;有肾盂积水或肾无功能者均属Ⅲ期,除外因或其他原因引起的肾盂积水或肾无功能。
IV期:癌瘤传播已超出真骨盆,或临床侵犯膀胱或直肠粘膜。
宫颈癌早期没有任何症状,随着病情进展,患者可出现异常阴道流血。由于年轻妇女处于性活跃期,雌激素水平和性交频率均较高,故更易以性交出血为首发症状。此外,白带增多也为宫颈癌常见症状,约80%的宫颈癌患者有此症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