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低价风险保证金是为了防止出现由于投标价,在履约时由于物价上涨而可能发生中标企业悔约的保证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六十六条 招标人超过本条例规定的比例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或者不按照规定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