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因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2、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双方当事人住所地又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3、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另有约定的除外。4、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5、补偿贸易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五条 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四条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