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后,员工能申请劳动仲裁。因为此时公司的法人资格已经消灭。但若是劳动争议诉讼期间公司恶意注销,劳动者可以变迁诉讼对象,向相关主体或者是个人进行维权。公司注销后,法人资格消灭,不能以公司为诉讼主体,若是未依法清算的,应当起诉清算义务人,若是在清算过程中,则是不能主张权利的。如果劳动争议发生时,用人单位进入破产清算,那么劳动者仍可在仲裁时将其列为被申请人,清算组可以代表破产企业参加诉讼和仲裁活动。如果已经清算完毕,那么劳动者可以将接收清算资产的股东列为被申请人申请仲裁。公司注销登记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注销证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公司登记机关。下级公司登记机关在上级公司登记机关的领导下开展公司登记工作。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不受非法干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仲裁协议;
(二)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三)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