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被裁员不能领取生育津贴。
领取生育津贴需要在职。但是在孕期若职工没有法律规定的过错行为,用人单位辞退的属于违法辞退,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履行;若不需要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支付二倍经济补偿标准的赔偿。
怀孕期间被辞退孕期职工有权申请以下赔偿:
1、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相当于2倍的经济补偿金。
2、怀孕、产期、哺乳期“三期”工资;
3、工资和加班工资,如有拖欠应一并发放。
领取社保生育津贴方法:
1、怀孕后,带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由单位经办人办理生育保险就医登记。确定产检和生小孩的医院;
2、注意需要办理准生证;
3、生育时,将就医登记表带到医院。这样使得社保局、医院核对后,便于使用生育保险结算;
4、生小孩后,办理独生子女证,带就医登记表、出院小结,盖公章,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由单位经办员到社保局申请,申领生育津贴。
产假期间不可以辞退员工:
1、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2、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3、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4、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综上所述,怀孕被裁员不能领取生育金生育津贴,但公司应当给予相应的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于对弱势怀孕女职工有法律保护,怀孕女职工一旦遭到违法解雇,生活来源难以有保障。用人单位就要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