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卡绑定子女账户的方法具体如下:
1、进入当地的社保局网站,输入个人帐号和密码,然后单击“登录”;
2、在操作界面中,选择“个人帐户家庭共享”,然后单击“添加绑定”;
3、输入子女和父母的社保电脑号和证件号,点击“提交保存”即可。
参保人员需要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开通“医保亲情账户”,即可以帮家人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在看病时可以拿出手机,调出家庭成员的医保电子凭证,实现展码应用。医保亲情账号使用方法具体如下:
1、打开“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成功登陆后点击右下角“我的”。可以看到“我的家庭成员”一栏。在“我的家庭成员”版块点击图标“+”添加亲情账号;
2、请仔细阅读《家庭成员添加告知书》,确认无误后点击“我已阅读并同意”按钮进入家庭成员信息填写页面;
3、阅读完告知书后,请在此页面准确填写家庭成员的姓名、身份证号,选择家庭成员的关系;
4、基本身份信息填写完毕后,点击相机图标并按照示例上传个人承诺书、本人户口本及被绑定人户口本。点击“上传个人承诺书”后,会弹出两个对话框,选择个人承诺书生产即可。跳转下一界面;
5、个人承诺书会带出个人信息,确认无误且认真阅读后, 点击下方“开始签名”。签名完成后,上传“本人户口本”和“被绑定人户口本”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