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姓名(或名称):身份证件号: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姓名(或名称):身份证件号:
房产合同人甲方邓春树与乙方滕忠权根据《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按照相互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共同遵守。
一、出卖房屋的概况:1、房屋座落位置:横峰县岑阳镇;2、建筑面积:;
3、层次、总层次;4、户型;5、结构;
6、建筑年代年;7、房屋朝向;8原产权证号;
9、四至:东至南至西至北至;
10、土地宗(地)号;11、房屋设计用途住宿;12、土地使用取得方式及年限。
二、房屋评估价:
三、房屋成交价格及支付方式:房屋成交甲乙双方协商议定价格为_____元整,大写元整。
平均每平方米元。
房款要求在房屋成交后于20年10月20日以现金一次付清。
四、房屋交付使用时间:乙方房款付清后,甲方必须三日内将房屋按成交时的模样全部空出交付乙方使用(包括水电设施等)。
五、违约责任:
甲方应保证上述房屋权属清楚,无产权纠纷,符合房屋转让条件。
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该房屋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房屋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
六、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1、本合同签定后,乙方中途悔约的,应及时通知甲方,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甲方中途悔约的,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应在悔约之日起3天内双倍返还购房定金给乙方。
2、甲方未履行房屋权属状况的告知义务而导致乙方发生重大误解并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乙方未按期向甲方付清购房款或甲方未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由违约方给付对方该房屋总房款百分之一的违约金。
逾期15日未付清房款或未交付房屋的,对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因甲乙两方其中一方的原因逾期未申请办理房屋交易、权属登记手续的,每逾期一日,由违约方给付对方总房款百分之一的违约金。
七、上述出卖的房屋如有涉及共用、出典、抵押、交换或者其它产权纠纷概帖卖方负责。
八、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余四份用做过户手续的办理.自买卖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身份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号码:
身份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号码:
电话号码:电话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