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方: (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订购甲方产品事宜签订本协议。
一、标的规格、数量及价格、总价
1.1本合同项下的标的是指甲方生产,乙方订购的照明器材。
1.2标的规格、型号、数量及单价详见销售单据(单据号: )。
1.3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 ),金额计算方法是根据乙方订货总量乘以单价加上其他费用的合计。
二、质量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并按照甲乙双方协商的质量标准执行。
三、运输费用负担、交货地点
3.1运输:乙方自提。如乙方要求甲方送货上门,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具体费用反映在销售单据内。
3.2 交货地点: 乙方自提在甲方工厂交货;送货上门则在乙方预先指定的地点( )交货。
四、验收及异议
4.1 货物由乙方到甲方工厂自提的,甲方负责装货,装货完毕后乙方应当在交货地点对货物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
4.2货物运输到乙方指定地点交货的,乙方负责卸货,乙方应在货物到达指定地点处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如发现货物质量、数量、规格等与合同约定不符,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异议,甲方收到乙方的异议后,应及时与乙方核实和处理;如货到乙方指定地点48小时内乙方未向甲方提出异议,则视为乙方对甲方所交付的货物验收合格。
4.3如在运输过程中货物出现损坏情况,损坏的货物及费用由甲方负责;如货物到达乙方指定地点后在卸货过程中造成货物损坏由乙方负责或货物在验收合格之后造成损坏由乙方自行负责。
五、结算方式及期限
5.1款到发货,合同签订后7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30%定金,甲方安排生产,余款提货前付清。
六、违约责任
6.1 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支付货款,如因乙方迟延支付货款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负责赔偿,供货周期同时延长。
6.2 甲方收到乙方的货款后应及时安排乙方提货,如逾期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七、不可抗力事件
7.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如地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告知对方,本着相互理解包容的原则下,并在取得对方的谅解和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责任。
八、保密责任:甲乙双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与本合同有关的信息。
九、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9.1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十、资料提供
10.1乙方如是法人单位,应向甲方提供下列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开户行、账号;授权委托书原件(如由委托代理人签订本合同);乙方采购下单、货物指定接收人及财务对账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签字样张。
10.2乙方如是个人,应向甲方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自己的开户行及账号、联系方式和详细住址;乙方采购下单、货物指定接收人及财务对账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签字样张。
十一、合同有效期限和其他约定
11.1本合同有效期自供需双方签订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甲乙双方履行完所有义务时止。
11.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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