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目标
人口出生率控制在8、5‰以内,符合政策生育率达到90%以上,新增计划生育三结合户10户,新增三结合基地一个,完成奖励扶助无差错,特别扶助无差错。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落发放到户,流动人口办、验证达85%以上,综合服务率90%以上,落实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三次,其中全面普查两次。强化违法生育处理力度,违法生育处理兑现率提高到70%以上。
二、主要任务
1、加强生育文化建设
深化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同灾后重建家园工作相结合,对每村一个生育文化大院、生育文化中心户进行重建,做好宣传品进村入户工作,进一步提高群众对计划生育政策和生殖健康知识的知晓率。
扎实开展关爱女孩行动,三结合户、贫困家庭助学等都要向独生女孩户斜。
2、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
在村级干部调整,班子换届等工作中把计划生育工作放在重要位置,稳定和加强队伍建设,做到人员、责任、报酬三落实。落实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强化村级目标考核,调动村级干部的主观能动性,重视和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健全人口统计质量监控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调查和抽查,进一步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数据的统计质量,全面对每个村要进行一次以上的调查。进一步强化组报告制度,确保人口信息上报准确、及时、要靠。
3、全面推进优质服务
在灾后重建家园工作中,重建各村计划生育服务室,建立健全管理规范,形成布局合理,运作有序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体系。
积极推进出生缺陷干预工作,强化人口婚姻登记报告,拓展出生缺陷干预工作人员范围,加强病残儿鉴定后的出生指导和筛查,构筑人口安全防范体系。
4、深化利益导向机制
认真落实《四川省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实施办法》,兑现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进一步强化三结合工作,落实奖励扶助对象和特别扶助对象的调查和公示工作。
5、强化流动人口管理
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完善流入人口的管理服务体系,实现流动人口与常住人口同管理,同服务,同宣传。提高办验证率和综合服务率,确保今年流动人口管理规范达标。
6、严格依法行政
严格执行一法三规一条例,严格实行“七不准”和“十禁止”规定,切实维护实行计划生育者的合法权益,杜绝行政诉讼、行政赔偿和恶性案件的发生。
加大对违法生育的行政处理和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力度。探索建立对违法生育处理及社会抚养费征收的行之有效的新机制,逐步改善执法难的局面,违法生育处理率达98%以上,社会抚养费征收兑现率三年达60%以上。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歧视、虐待、遗弃女婴和非法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等违法行为,积极预防人口出生性别比异常升高。
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及时纠正违法和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使执法行为公正透明、规范高效。
三、保障措施
1、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强化目标管理
坚持党政“一把手”负总则的原则,进一步提高干部群众对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艰巨性、复杂性和严峻性的认识。将人口问题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解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的困难,协调组织有关部门,通过经济社会和各种手段措施,实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行齐抓共管、综合治理。
严格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对目标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执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促进履职到位,对弄虚作假、瞒报谎称地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人责任。
2、加大培训力度,强化干部队伍建设
按照思想好、作风正、懂业务、会管理、善做群众思想工作的要求,加强镇村计生干部建设,配齐、配强计划生育工作人员,进一步落实好村级计生干部的报酬,稳定计生干部队伍。
制定和落实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培训计划,加强对在职人员的培训与继续教育,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加强人口计生队伍廉政建设,行业作风建设,增强法制观念、群众观念和服务意识。
3、加大财政投入,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把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证计划生育事业费必要的投入,转移支付计划生育经费做到专款专用。保证计划生育必要的工作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