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方(甲方):身份证:
买房(乙方):身份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地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此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坐落于平顶山平安大道与光明路交叉口西机西小区6号楼四楼32号两室一厅的房子卖给乙方,房屋面积为78平方米。
第二条: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同意上述房屋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6万元整,大写:贰拾陆万元整。
第三条:甲方保证该房屋没有任何经济纠纷,拖欠费等。
第四条:如以后发生房产纠纷或者甲方收回房屋、或乙方要求退还房屋,甲方或乙方应向对方加倍退还购房款。
第五条:在需办理房产证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所有手续,但在出售房屋和签订协议后,其房屋之后的所有房屋费用由乙方承担。
(包括在房屋办理正式房产证时,所需的补偿金和过户所需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六条:甲方将所有有关本套房屋的.购房手续移交给乙方,由乙方负责保存。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中间人各持一份。甲方(盖章签字):乙方(盖章签字):中间人(盖章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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