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按照《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力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茶业共克时艰5条政策措施的通知》(宜府办发〔20xx〕3号)、《宜宾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落实的实施细则》、《宜宾市茶产业化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明确补助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茶5条”)有关精神,我县高度重视,积极宣传,按实申报,严格验收、及时兑付,为全力应对疫情下的茶业生产发挥积极作用,重点说明以下内容: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xx年3月16日完成了《高县全力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茶产业共克时艰5条政策措施项目申报汇总表》的县级审核和上报市级主管部门等相关前期工作。
(二)项目绩效目标。
全县申报大宗茶生产线3条、名优茶生产线3条,加工设备303台(套),涉及投资947.66万元;申报拟建冻库5个,涉及投资220万元。根据市级3个文件要求,对照各企业的申报表,由县财政局和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对我县5家市级以上茶叶龙头企业的茶叶加工设备新购和茶叶冻库新建情况进行联合验收。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1、关于加工设备:20xx年3月初申报6条,涉及加工设备303台(套),拟一次性投资947.66万元。经县财政局和县农业农村局联合验收,全县新建成茶叶生产线6条(其中:早白尖2条、川红1条、龙溪1条、云州1条、峰顶寺1条),共验收加工设备238台(套)。
2、关于茶叶冻库:20xx年3月初全县申报拟建冻库5个,涉及投资220万元。经县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联合验收,全县新建成冻库2个(4处),其中川红茶业2个(2处)672.35方,龙溪茶业2个(2处)525.34方。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
20xx年3月16日,就完成了县级审核和向市级主管部门汇总上报相关工作。
2.资金使用。
20xx年9月30日前全面完成验收和补助资金兑现。茶叶加工设备,企业一次性投入572.5315万元,兑现市、县补助资金286.27万元;茶叶冻库,企业一次性共投入87.5499万元,兑现市、县补助资金43.65万元。
(二)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对照市级文件要求,由县财政局和县农业农村局开展联合验收,通过实地查验机具、冻库,核对合同、发票、银行流水,对新购茶机、新建冻库逐一进行验收、贴牌和补助公示无异议后,兑现补助资金。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鼓励5家市级以上龙头企业提升加工能力。全县申报大宗茶生产线3条、名优茶生产线3条,加工设备303台(套),涉及投资947.66万元。经县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联合验收,全县新建成茶叶生产线6条(其中:早白尖2条、川红1条、龙溪1条、云州1条、峰顶寺1条),共验收加工设备238台(套),企业一次性投入572.5315万元,验收兑现市、县补助资金286.27万元。
(二)鼓励5家市级以上龙头企业提升冷藏冷冻能力。全县申报拟建冻库5个,涉及投资220万元。经县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联合验收,全县新建成冻库4个(其中川红茶业2个672.35方,龙溪茶业2个525.34方),企业一次性投入87.5499万元,验收兑现市、县补助资金43.65万元。
(三)严把进度,及时兑付“茶5条”补助资金。县农业农村、财政部门按照“企业自主申报、部门联合验收、报请市级审批”的原则,严格标准,逐一贴牌,把握进度,于3月16日完成申报、汇总上报,9月30日前完成了高县茶叶加工设备和冻库的现场验收和补助资金329.9158万元的兑付。
(二)项目效益情况。
1、在经济效益方面,实现我县5家龙头企业共新建成茶叶生产线6条、增加冷库1197.69立方米,全县茶叶加工能力提升0.5万吨/年,茶产品冷藏冷冻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2、在社会效益方面,有效缓解了新冠肺炎疫情对产业发展的冲击;
3、在生态效益方面,通过加工设备、冷链升级后,可以减加工环节重金属进入茶产品和延长企业茶产品品质保持期。
4、可持续发展方面,一定程度提升了全县茶叶加工能力,促进高县茶产业可持续发展。
5、满意程度方面,有效保障了茶农及茶企的生产利益,提振了茶农、茶企在疫情下对产业发展的信心和满意程度。
四、问题建议和说明
(一)存在的问题。
无。
(二)相关建议。
建议补助政策持续扩大范围至除龙头企业以外的其他茶叶新型经营主体。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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