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有关通知精神和季节变化,为便于干部职工工作生活,自x5年5月1日起,上午上班时间8时至12时不变,下午上班时间更改为2时30分至5时30分。
特此通知。
x办公室
x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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