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代表市财政局党组,就落实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履责公开承诺:
一、严守党的纪律和规矩。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组织纪律。
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贪腐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将财政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支持纪检组工作。
三、严格选人用人。严格执行干部选拨任用条例,坚持科学的用人导向,努力建设一支“讲政治、懂经济、精业务、善创新、会服务”的财政干部队伍。
四、深化财政廉政风险防控建设。加快内部控制建设,规范财政权力运行,严格落实“三公经费”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等制度,维护良好财经秩序。
五、增强财政保障能力。完成财政收支任务,做好“保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工作,大力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支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六、深入推进财政改革。继续压缩5%行政开支支持教育发展,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研究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PPP)的合作模式,认真落实新预算法各项要求,深化财政预决算公开、国库集中支付、规范转移支付等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强化源头治理贪腐。
七、优化财政服务。强化服务意识,优化服务程序,提高办事效率。
八、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力度,严格执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保障财政资金安全,确保惠民资金落到实处。
九、倡导社会文明新风。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不大操大办婚丧嫁娶。反对铺张浪费,厉行勤俭节约。
十、严格廉洁自律。带头管好自己、家人和身边工作人员,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
承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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