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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合同补充协议

2023-01-17 来源:尚车旅游网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发展养殖业,壮大集体经济,增加群众收入,经村两委会研究决定,将养猪场承包给乙方使用,根据《经济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 承包内容

  (1)甲方将养猪场承包给乙方,养猪场现有种公猪x头,种母猪头。

  (2)乙方承包后应向甲方交保证金xx万元(大写伍万元整),合同期限满后如甲方的财产无损坏,将保证金退回乙方,如甲方的财产有损坏按市场价给予赔偿。每年的承包费用为xx万元人民币(xx万元整)。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 20xx 年至 20xx 年,既从20xx 年4月 1日起算起。

  三、 甲方的义务

  (1)甲方不得干涉乙方任何项目的经济生产活动。

  (2)甲方应尽可能协助乙方争取相关的优惠政策,所得政府优惠政策(含补贴)归乙方所有,甲方无权参与。

  (3)承包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4)甲方协助乙方处理在承包期间养殖场中可能出现的治安、环保等问题。

  四、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在签订合同时,一次性付清所有承包费用。

  (2)承包期间的水电费每月由乙方交予甲方,由甲方缴纳给电业局(合同生效之前的费用由甲方负责缴纳)。

  (3)承包期间,所有财产的维修与保养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

  (4)乙方在承包期间应保证养猪场周围的环境卫生。

  (5)乙方向甲方承包猪场必须作为乙方养猪使用,在承包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约定的用途。

  五、违约

  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反本合同,处以 万元的违约金,于违约后15日内付清,并终止协议。

  六、其他

  (1)承包期间,乙方如欲将猪场转包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向甲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为本协议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原乙方的义务。

  (2)承包期间,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猪场失去养殖功能,乙方有权终止协议,甲方退还乙方未到期的承包费用。

  (3)本合同从承包之日起,合同期满自行失效,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如愿意继续承包,应重新订立合同,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乡人民政府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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