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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禁行通告

2024-02-13 来源:尚车旅游网

  关于对主城区道路实行车辆限行,禁行管理的通告

  为缓解城区交通拥堵压力,改善城市道路交通秩序,切实为群众提供良好的出行环境,8月10日,西宁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对主城区道路实行车辆限行、祁连路(起至道路不包含在限行、禁行范围);在以下道路限制、禁止通行:小桥大街,门源路。

  ●核定载质量为5吨以上(含5吨)的货车每日7时30分至20时30分,在以下起至道路的区域范围内限制、禁止通行:东起海湖路,西至通海路;南起昆仑西路,北至海西路(起至道路不包含在限行、禁行范围);在以下道路限制、禁止通行:朝阳东路(祁连路至新村路)、朝阳西路(祁连路至天津路)、博雅路(南山路至昆仑大道)。

  ●核定载质量为10吨以上(含10吨)的货车每日7时30分至22时,在以下起至道路的区域范围内限制、禁止通行:东起明杏路,西至通海路;南起南山路,北至天津路(起至道路不包含在限行、禁行范围)。限制、禁止通行的道路包含互助路、祁连路、昆仑大道和海湖路(柴达木路至昆仑大道);可以通行的道路为海湖大道(柴达木路以北)、柴达木路(兰西高速与柴达木路衔接处以西)和朝阳东路(新村路以北)。

  未取得绿色环保标志的车辆限行禁行时段及范围

  ●未取得绿色环保合格标志的机动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每日7时30分至22时,在以下起至道路的区域范围内限制、禁止通行:东起明杏路,西至通海路;南起南山路,北至天津路(起至道路不包含在限行、禁行范围)。限制、禁止通行的道路包含互助路、祁连路、昆仑大道(民和路以西)和海湖路(柴达木路至昆仑大道);可以通行的道路为海湖大道(柴达木路以北)、柴达木路(兰西高速与柴达木路衔接处以西)和朝阳东路(新村路以北)。

  四个高峰禁止路面作业车驶入限行禁行路段

  ●每日7时30分至9时、11时30分至12时30分、14时至15时、17时30分至19时四个高峰时段内,标有统一标志的邮政专用汽车以及洒水车、除尘车、清扫车、垃圾清运车、园林绿化车等路面作业车,不得在车辆停放在各辖区的专用停车场内。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每个管控区间道路的交叉口、匝道口、上下线和分流合流交会处,设置安装禁令标志和交通技术监控等设施。

  ●消防车、救护车、军车、警车、运钞车等特种车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本通知生效后,凡我市以往有关限行、禁行的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均按照本通告执行。

  ●本通告由西宁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本通告自20xx年8月15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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