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鼓楼定更击鼓、钟楼撞钟报时极有规律。古人将黑夜分为五更,每更次为一个时辰,即现代的两个小时。元明两代的报时方法已无据可查,清代原规定报时方法为:定更及亮更,皆先击鼓后敲钟,其二至四更则只敲钟不击鼓。乾隆后改为只在夜里报两次更,每晚定更(即一更,19点—21点)和亮更(即五更,3点—5点)先击鼓后撞钟。定更时钟声响城门关,交通断,称为“净街”;亮更时,钟声响城门开,所谓“晨钟暮鼓”。击鼓和敲钟的方法相同,俗称:“紧十八,慢十八,不紧不慢又十八。如此两遍,共108下。”古人用108声代表一年,一年有12个月,24节气,72侯(古人把五天称为一侯,六侯为一月,一年七十二侯),这些数字相加为108。
在古代,铜刻漏计时,鼓手们听到铙响后击鼓定更,钟楼听到鼓声后撞钟报时。这一科学的铜刻漏计时、更鼓定时和铜钟报时程序,系统地为文 武百官的上朝和百姓的生息劳作和生活起居提供了重要的时间参考。清代计时仪器改用时辰香,严格定制的时辰香为盘旋状,均匀燃烧,在经过精确计算的刻度上悬挂小球,下接金属盘。当香烧到该刻度,球掉入盘中报时,提醒鼓手击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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