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为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将路号院X单元X室出租给乙方,建筑面积平方米,租金人民币/月。
第二条: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标准及时将租赁房屋移交给乙方。
第三条:一次付款。第一笔租金在本合同生效之日一次性付清,共计人民币元。租赁期内,乙方每次收取租金应提前半个月支付租金。
第四条:其他费用:合同期内,乙方承担租赁期内发生的水、电、装修等费用。
第五条: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供租赁房屋。
2、租赁期内,如租赁房屋严重损坏或有倾倒危险,且甲方未修复,乙方可退租。
3、租赁期内,甲方如确需收回房屋,必须提前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4、房屋拆迁合同自然终止的,甲方应向乙方退还多交的租金、
第六条:乙方的责任。
1、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将空置房屋转让或转租。如乙方私自转让或转租,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与甲方无关、
2、租赁期内,乙方如需退房,必须提前两个月书面通知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在合同期内向甲方支付40%的租金,押金不予退还。
3、房屋拆迁,乙方私自发生的'转让费与房东无关。乙方不得无理向甲方索要任何费用。
4、租赁期内,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如因乙方故意或过失造成租赁房屋及设备损坏,乙方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乙方如需装修墙面、窗户,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5、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提前两天将所有物件搬出。搬迁后如有剩余,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处理。
6、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时,乙方逾期不搬迁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必要时甲方可起诉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七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在租赁期内不得在墙上乱涂、乱画或打洞,押金不予退还。
第八条: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房屋损坏或拆除的,本合同自然终止,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补充。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租赁期内,乙方装修房屋,合同期满后不得擅自拆除,甲方不承担装修费用。因执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应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提交当地房管部门调解或人民法院裁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联系电话:
乙方:
联系电话: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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