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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暖施工合同

2024-05-30 来源:尚车旅游网

  甲方:内蒙古巨华集团大华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第 项目部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安全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内蒙古巨华集团大华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第 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共同协商,现就 (工程)劳务施工承包事宜意见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第二条 工程承包范围

  1、该工程所有给、排水、供暖图中表述的内容和完成后与原有建筑的连接(碰头)等。负责工程的质量自检,通水试验记录,安全操作教育、成品保护;工程资料的整理会签。

  2、服从现场施工员的指挥,有事要用文字方式与甲方管理部门联系,做好工人的现场管理工作。

  第三条工程工期

  1、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

  计划完工日期:年月日,总日历天数天;

  2、主要节点工期:

  3、乙方应无条件执行甲方的进度计划安排(包括新调整的进度计划)。

  第四条工程质量标准

  乙方所承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

  第五条 组成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国家现行或行业标准规范:

  注:上述文件均应互为补充,在合同中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按上述顺序解释,不能清楚解释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施工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六条 标准规范:

  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 GB50242-20xx

  第七条 甲方责任和义务

  1、负责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施工计划、物质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原材料管理,计量检测、试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2、负责与业主、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进行工作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3、根据工程情况要求乙方增减施工人数,满足施工生产需要,对施工质量低劣、技术差、不服从指挥、由违法乱纪行为的人员予以清退。

  4、及时提供由甲方供应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

  5、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

  6、统筹安排、协调解决乙方施工人员生活临时设施、用水、用电,其费 用 。

  7、协助乙方办理现场施工人员出入证件,其费用由乙方自理。

  第八条乙方责任和义务

  1、遵循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遵守业主和甲方企业的相关规章制度,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劳动保护等工作。

  2、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对本合同劳务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根据业主或甲方的设计要求(包括调整后的计划),合理组织,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返修、工期拖延损失及各种罚款。

  3、应按本工程需要配备的施工员、技术员、质检员(持证)、安全员(持证)要求,全部到位。技术工人必须按国家规定持有职业技能操作证,持证率达到100%。特殊工种必须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率达到100%。

  4、服从甲方和业主的监督、检查、管理;接受甲方和业主有关人员对质量进度、技术、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接受甲方随时对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的检查。

  5、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及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应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6、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7、按国家政策规定与每个务工人员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并按合同所约定的条款支付务工人员工资(务工人员工资每月造册备案)到本人手中,并承担因此项工作部到位而引起的纠纷或当地相关行政部门的处罚及责任后果。

  8、为其施工人员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和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工作服、手套及其它相关的防护用品)。

  9、进场施工人员必须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并要求具备思想素质好、身体健康、技术熟练等条件。禁止录用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和55岁以上的老人及体弱病残人员,禁止使用不法人员,乙方应承担因使用以上不合格人员而引起的责任和后果。

  10、乙方应保证在施工高峰期需到位的人员最低数量人,农忙 季节的人员最低数量人。

  第九条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1、甲方应集中组织对乙方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以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等方面的教育。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监督、监控乙方施工及相关工作的实施情况,使其体系有效进行。

  2、乙方应遵守工程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施工标准进行施工,加强对现场操作工人的安全教育,认真落实安全措施,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随时接受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及违章操作造成事故,承担一切责任后果和经济费用。

  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甲方有关部门,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对事故进行处理。

  3、乙方要严格执行监视主管部门以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保证施工现场整洁有序,符合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维护甲方良好的企业形象,并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要加强现场管理,采取一切适当的措施,保护现场内外环境,限制由施工作业引起的噪音或其它污染;避免对公众和第三方财产造成损害和妨碍。

  第十条材料、设备供应与管理

  1、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周转材料实行调拨制,根据工程计划需要向乙方提供。

  2、乙方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包括领用、保管、装卸、退库、办理相关手续、按甲方指定的场内地点归类堆放等)。因保管和使用不善发生丢失、损坏,乙方应按领用时的价格赔偿。

  3、材料按预算分析量对乙方实行限额领料,乙方应合理用料、注重节约。 如材料使用超出预算用量,则超出部分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 承包方式、价格及包含的内容

  1、承包方式: 承包单价:

  2、承包价格所包含的'内容:

  承包价格包括施工期间乙方的各类风险及施工人员工作和调遣费、小型机具费用、各类材料的场内二次倒运、自然气候影响停水、停电、待料等不可遇见工日费用,包括小型周转材料的领用、装卸、堆放、看护、保管、退库、劳动保护用品费用(安全帽、安全带、手套等)、安全防护设施的搭拆(安全网、防护栏杆、防护棚等),文明施工费用(包括上级部门对现场的各类检查所发生的临时用工),承包工程范围内的配合测量防线、材料试验、电工、机械设备维修和安装拆卸配合用工,预防一般性自然灾害所采取的措施用工费用。

  3、本合同单价为一次包死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其它因素变化而调整变动。

  第十二条结算办法及付款方式

  1、每月25日由甲方按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或按工程进度节点)结算劳务承包费,交甲方生产处审核后作为支付劳务承包费用的依据。

  2、甲方不预付乙方生活费用,劳务承包费用按月支付(或按工程进度节点)。 每月支付上月工程量结算的%。所承包工程完工后支付结算款的 %,余款%待所承包工程竣工验收达到合同要求后付清(结算款支付额为扣除工程维修保修金数额后的数额)。

  第十三条施工验收

  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组织施工,确保施工质量。施工完毕,

  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交自检报告,通知验收。甲方应当及时对乙方施工成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初步验收,验收合格后在进入下道工序施工作业。验收结果表明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得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甲方的相关损失。

  竣工验收时,业主、监理等相关方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乙方应无偿维修,并承担由此导致甲方相关损失,不因先期已经甲方验收而减轻乙方责任。

  2、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乙方配合时,乙方应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配合第三方工作的费用另外协商)。

  第十四条工程保修

  1、保修范围: 期限:

  2、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维修通知后按甲方需求内容和时间派人维修,若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执行,甲方可委托其它单位或人员修理,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工程保修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保险

  1、乙方负责人必须为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2、保险事故发生时,甲、乙双方由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减少损失。

  第十六条争议

  1、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否则,双方应在合同签订所在地劳动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解决。

  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2)、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4)、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第十七条合同履约保证金

  1、乙方向甲方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元。

  2、合同履约保证金所含内容应包括本合同内所定的各项指标及投标文件内的承诺条件,如:工期、质量、安全、环境保护、文明施工、施工高峰期所到位人员数,农忙季节的人员数量,支付农民工资,遵纪守法等。若达不到以上内容所规定的要求,则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一定的金额,若发生严重违约或给甲方造成无法挽回损失的,没收全部保证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后果。

  3、本工程完工后,乙方按双方所签订合同的内容完成,经有关部门验收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要求,则甲方在一个月内返还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第十八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的标准执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当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没有相应标准时,执行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项目经理,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甲方应协助乙方采取措施。

  3、因不可抗力事件延误的工作时间应顺延。

  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第十九条合同解除

  1、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因业主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可以解除合同。

  2、因不可抗力或业主原因造成合同解除,乙方要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要求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作劳务报酬。

  第二十条合同终止

  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本合同承包工程作业成果,并经竣工验收合格后,保修期满未发生质量问题,本合同即告终止。

  第二十一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

  第二十二条补充条款

  第二十三条合同生效

  双方约定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点: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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